金属电缆盘类似于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,应按相关电气标准的要求进行接地。但电缆桥架外露导电部分与一般电气设备不同,长度较长,可达几十米。当相线打在桥中间某处的外壳上时,由于回路阻抗比较大,如果用过流作为接地故障保护,保护电器可能因为回路阻抗大,故障电流小而不动作,所以它的接地与一般电气设备有很大区别。11条1.1规定:“梯架、托盘和槽箱的总长度不超过30 m时,应有不少于2个带保护导体的可靠连接;总长大于30 m时,每20 m ~ 30 m增加一个连接点,起点和终点应可靠接地。”这篇文章的解释中特别提到:“有些建筑设计是在金属梯子、托盘或盒子中,在整条线路上铺设一根由铜或钢制成的保护导体,并且与梯子、托盘或盒子的每一节都有几个电气通信点,因此金属梯子、托盘或盒子与保护导体之间的连接非常可靠。”
由于有了上面的规定,沿电缆桥架敷设一根镀锌扁钢的做法比较常见,扁钢的规格多采用25 × 4或40 × 4。但是也有例外,有的设计图纸并没有要求做这根镀锌扁钢,但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工程验收,增加了这根镀锌扁钢。由于电缆桥架的量很大,增加镀锌扁钢的造价达100多万元。为此,设计单位提出质疑,认为设计规范没有规定要做这根保护导体,增加这根镀锌扁钢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行为。沿桥架敷设这根保护导体是否有必要已争论多年,但一直得不到权威的解释。
问题的焦点是:是否考虑桥架中间某处发生相线碰壳接地故障时保护电器的灵敏度?尤其是采用过电流兼作接地故障保护时保护电器的灵敏度。
一种观点是应该考虑。如果考虑,从电气安全性角度看,应该是比较完美的。但此时需要考虑,这根保护导体材质和截面积的选择,应按电缆桥架内敷设的线缆的PE导体截面积或同等性能选择。
另一种观点是不需要特别考虑。认为金属电缆桥架的作用是支撑、保护电缆的装置,将每一节之间做好等电位联结即可。如:非镀锌桥架,除每节之间一般通过连接板和螺栓进行连接外,还需单设一组跨接线,一般采用不小于4 mm2铜芯软导线。从这一做法,应该说是满足了等电位联结要求。此观点认为此时电缆桥架相当于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,应将电缆桥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,将其接好地,即满足了规范要求。这两种观点各有其道理,如何选择,建议在设计标准中能够给予明确。